故障指示
A. 超溫指示燈:左右兩方皆有超溫指示燈(左方為試驗室,右方為飽和桶)。當超溫燈亮起,有下列三種情況。
1. 安全溫度控制器警報裝置設定錯誤
2. 檢查溫度設定是否過低,請重新設定
3. 如超溫指示燈持續(xù)亮時,通知本公司處理
B. 低水位指示燈:此燈亮時,將切斷操作電源,此時應在試驗室或飽和桶內(nèi)自動加水直至低水位燈熄滅為止(檢查入水口水源是否打開)。
C. 結束指示燈:此燈亮時,表示試驗時間至此結束。
1. 試驗期間如超過1個月,請將加熱水槽內(nèi)的水更換。
2. 試驗用之鹽液如超過一星期未使用,請勿再使用,以免影響測驗之質量。
3.如離下次試驗時間間隔較長,請于此次試驗完畢后清洗實驗室內(nèi)部,
并將加熱水槽內(nèi)之水排放。
※加熱水槽內(nèi)之水排放---------------打開排水閥。
隔絕水槽內(nèi)之水排放---------------將中間硅膠塞拔起。
預熱水槽內(nèi)之水排放---------------將內(nèi)部硅膠塞拔起。
為確保測試質量之標準,每用2000小時之內(nèi),請定期更換玻璃噴嘴。